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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学会把光穿在身上 (第2/4页)
铅笔。 半个学期後,她不来了。座位像被搬走一块砖,空在那里。我以为只是请假一两周,後来等成了习惯,习惯又长出口袋——我自己去诚品搬了她嘴里的「单行本」,把回家路上的便当钱拆一半出来买。meimei看我抱着厚厚一叠,咬着x1管打量我:「姊,你也要开始宅了?」我说:「我在补课。」 我补的不是课,是一个人的语言。我开始每周追连载,把喜欢的角sE脸抄在笔记本角落,甚至在那个世界给自己造了一个不会被点名的配角。我学着她说「懂的」时的那种眼睛。 後来我才知道,另一头也有一个人,沿着我们曾经坐过的那张桌子,往更里面的世界走。 她——我们在高中才正式互相认名字,叫「纱弥」。她家里的缝纫机摆在窗边,机身上有母亲留下来的小划痕。她说小时候就喜欢把羊毛毡戳成有耳朵的东西,串珠时会不小心把线咬断。国一那年,她想:「如果把喜欢穿到身上,会变成什麽样?」於是她翻布箱、拆旧衬衫的钮扣、偷拿mama的纸样,做出了第一件衣服——针目歪歪斜斜,拉链卡卡,却刚好让x口那块空缺有了形状。 她用新手机拍照,上传。三十五个赞,很快变成一百。留言说「好可Ai」「角sE被救赎了」「你眼神超像」。她从萤幕里被看见,开始觉得自己也看见了别的自己。於是她继续做,继续上传,去活动现场,站在空调风很冷的场馆边,跟同好合照、换名片。 一开始,「喜欢」跟「快乐」是同义词。像把糖丢进热水——一丢就化。活动变多、关注者增加,「喜欢」开始变厚,像要搅更久才会甜。她学会了在活动前两个礼拜开始节食,学会了提早出门避开满车厢的眼光,学会了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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