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日回信_24火焰山(乐迷视角)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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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24火焰山(乐迷视角) (第1/3页)

    国庆长假里,宋小苇就一直待在出租屋。每天给自己做一日三餐,然后边看电视边写作业。屋里没有正经书桌,只能趴在平时吃饭的茶几上写。

    母亲宋文艳在附近的农贸市场打工,给一家干货批发行做收银员。平时做六休一,过不上什么法定节假日,国庆七天自然也没法带女儿出去玩玩。不过宋小苇觉得,母亲就算有了空也不会陪自己的。比起女儿,她更粘着外面的一个又一个男人。

    宋文艳的经历其实也司空见惯,出生在一个贫穷而愚昧的家庭,家人对她不好,初中没念完就退了学,辗转打过不少份工。刚成年就被一个老男人骗了去,生下宋小苇时还不满二十岁。

    那老男人其实早有家庭,当然不可能为了她妻离子散。宋文艳想把孩子留给他一走了之,但因为是个女儿,人家也不愿意留下。于是她只好带着出生不久的宋小苇回了老家。

    可惜家里也容不下她,她只能背着婴儿出来四处打零工,过了一段相当困苦的日子。

    宋小苇没上过幼儿园,小学换了三个学校才念完。两年半前母女俩来到这座城市,生活也稍微稳定一些了。

    人人都知道这里的繁华,宋小苇也早有听说。但她其实只进过两次城,一次是刚搬来时母亲要带她去见见世面,还有一次是小学正式毕业时,母亲带她进城吃了顿好的。

    其余时间她都生活在远郊,这是繁华之外的另一个世界,跟她以前长居的城乡结合部并无不同。

    现在租住的地方租金很低,租客自然也不会多么文明体面。宋小苇最讨厌的是挨着三楼楼梯口那间屋子里的男人,他上半年才住进来,没过多久就跟宋文艳处上了对象。

    宋小苇也不知道这是母亲的第几个对象了,自她有记忆以来,母亲不是在处对象就是在处对象的路上。她总是迫切地寻找一个又一个男人,再迫切地向他们献上自己的感情、精力和金钱,以求得想象中的爱和安全感。屡试屡败,又重头再来。

    拖到假期最后一天,宋小苇总算磨磨蹭蹭地把作业写完了。她不算聪明,学习习惯也不太好,成绩勉强能排在班里的中游。虽然母亲一直催她用功读书,将来别走她的老路,但生活又不是热血励志电影,像她这样的孩子想要通过考学来翻身,哪有这么容易呢?

    晚上要返校了,宋文艳前一天就已经盘算好,嘱咐女儿:“明天吃了晚饭让你杨叔叔送你回学校。刚好他有车,搭你也方便。”

    宋小苇不太愿意,说:“我自己坐公车回去就行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这孩子,人家要开车送你还不领情。公车又慢又挤,坐他的车不舒服多了?”宋文艳不满道,“杨叔叔一片好心,结果碰上你这个不识好歹的,真是好心打水漂了。”

    宋小苇不吭声了。她本来就是个不会拒绝的人,听母亲说两句重话就放弃了坚持。宋文艳也清楚女儿是个什么脾气,知道她这是答应了,便又说:“那说好了,明天晚上杨叔叔来我们这吃饭,吃完了就送你回学校。”

    宋文艳口中的杨叔叔就是住在三楼的那个男人,是农贸市场的一名送货司机,自有一辆小皮卡,每天把新鲜的水果蔬菜从远郊送往市区的商超和零售店。他是宋小苇现在最厌恶和最害怕的人,远远超过班里那几个经常欺负她的男生。

    可她不知道能怎么办,也不敢告诉母亲,因为母亲看起来非常喜欢他。

    吃过晚饭,杨叔叔一只手搂上她的肩膀,另一只手夹着根烟,一边吞云吐雾一边对宋文艳笑说:“放心吧,保准把她平安送到学校。”

    天黑了,老旧的小皮卡行驶在人烟稀少的郊外,二手烟弥漫着整个车厢。宋小苇紧紧抓着自己的书包,手心沁出一层又一层的汗。她把耳机戴上,假装在听歌,然而mp3的电量早就耗尽。

    遇到红灯时,杨叔叔停下车,伸手摸了摸她的头,人也挨了过来。

    她屏住呼吸,在心里乞求这段煎熬的路途快点结束。

    小皮卡确实比公车要快,不到半个小时就开到了二十三中门口,她终于抵达了一个安全的地方,一言不发地打开车门,跳下车头也不回地向校门跑去。

    第二天下了晚自习,宋小苇走到教师办公室门口偷偷往里张望,瞄见只有段雪晨一个人在。她现在不那么怕她了,在门口叫了一声:“段老师。”

    段雪晨抬头看见是她,笑道:“怎么了,有事找我?”

    宋小苇走进来,把那个红色的mp3递给她。段雪晨有些意外,说:“这个送你了的,不用再还回来了。”

    宋小苇太不好意思地低着头,支吾道:“……没有电了。”

    这下段雪晨也尴尬了,自己这个马大哈,当时居然忘了把充电线拿给人家。现在mp3没了电,跟个废弃的火柴盒有什么区别,人家可不就只能还回来了?

    她尬笑两声,道:“哎,之前都忘了把充电线也给你了。你等会儿没什么事吧?要不跟我回宿舍把充电线拿了?”

    宋小苇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段雪晨索性丢开了笔,站起来伸个懒腰:“刚好肚子也饿了,我们去吃夜宵吧,我请你。”

    两个人又一起去了食堂,还是要了两碗馄饨。段雪晨问起宋小苇假期里都干嘛了,宋小苇就说待在家里看电视写作业,还有听mp3里的歌。

    段雪晨舀起一个馄饨吹凉,问她:“那里面那么多首歌,你最喜欢哪首?”

    宋小苇小声说:“喜欢《怒海!》。”

    “你喜欢摇滚啊?”段雪晨有些意外,“还挺看不出来呢。”

    那个叫做摇滚吗?宋小苇也不清楚,她只是觉得这首歌听起来情绪热烈,比其他歌曲都更有力量。

    段雪晨又笑说:“实话告诉你吧,这首歌是我表姐唱的。”

    “啊?”宋小苇惊讶得睁大了眼睛。

    “是她唱的,也是她写的。她跟我另一个表姐组了个乐队,前几年还参加了个比赛,叫什么《校园新声》的,你看过吗?”

    宋小苇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段雪晨说:“也是,那时候你还小着呢。”

    宋小苇吃了个馄饨,有些羡慕地说:“好厉害,你家里人是大明星。”

    “嗐,什么大明星啊。她那乐队混得也挺落魄的,还不是得出来上班讨生活。不过听说最近跟叶英华混上了,可能快要咸鱼翻身了。叶英华你应该听说过吧?”

    这回宋小苇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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