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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 世俗 (第11/11页)
鞋碾一边骂晦气。
戴蒙被曾经视为猪狗的人践踏,杀心终于按捺不住,他能翻身后摸到一个酒瓶,费力起身追上去,把砸烂了的一头就抄到对方后脑勺上,一连十几下,还拿着客人的手机拍照,这孙子不设密码,戴蒙轻轻松松就把图片发上网,录视频对着警察发言:“扫黄大队不来光顾一下吗?我是戴蒙,在XX会所,恭候各位大驾光临。”
他打人的动作实在是又快又狠,一群人反应过来炸开了锅,保安过来按他,他就笑笑不说话。老板上来就给他一拳,说:“孙子,看不出来还有点血性。”
“他妈的,要不是你这犯的事实在没法捞,”老板抽烟,“我把你cao死在床上。”
戴蒙嘴边淌血,舔了舔:“来,活不好把你踹下去。”
警察来得相当快,外面围了一圈人,戴蒙耸肩:“再见,我去看守所吃饭去了。”
“你们会所的伙食还挺好吃。”
也许不太合适,但仅仅只看字面,把它掐去中间留下头尾断章取义,戴蒙还是觉得这诗很符合自己现在的心境:罗伯特,弗罗斯特的《未选择的路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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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woroadsdivergedinayellowwood,
黄色的森林里同时分出两条路,
AndsorryIcouldnottravelboth,
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,
……
Itooktheoraveledby,
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
Andthathasmadeallthedifference.
因而走出了这迥异的旅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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